付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走廊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网是关系国计民生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国网鞍山供电公司始终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电网建设不断更新、提速,保障供电能力及新能源接入能力大幅提升,为鞍山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振兴发展的步伐加快,我市电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快速发展地区供电支撑能力仍显不足问题急需破解。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网发展,制定下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全力推动我市电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电网建设的规划管理。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实际编制电网发展规划,细化任务分工、目标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规划任务。针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及时召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将电网规划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与电网规划有机衔接、同步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已纳入各地区规划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建设。现有规划中未考虑电网建设用地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动态调整规划,及时将有关电网项目纳入规划。
二是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各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依靠、发动电网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将加强电网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范围,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等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电力线路通道树木、漂浮物等影响电网建设和安全的隐患,防范恶劣天气树木倒伏,造成输配电线路受累停运或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确保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等要害部位安全运行,保障电力生产与建设顺利进行。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法规的宣传,为电网建设和安全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全力做好各类保障。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依法审批、做好服务”原则,坚决守住法律底线、最大程度简化程序,不断完善探索优先为电网建设项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绿色通道”,综合施策,对电网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一次性告知”,各基层单位要减少法律未规定必要的前置条件,采取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加大电网建设协调力度,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工程调度和管理,优先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完成征地、动迁安置补偿和配套工程建设等工作。在土地规划、用地预审和用地计划中要按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给予优先支持、及时审批,保障电网建设项目用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