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充电桩布局建设为推广新能源车创造条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核心保障,不仅解决用户充电需求、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以完善产业链闭环,还能通过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更能带动相关产业投资与就业、降低石油对外依赖以保障能源安全,是关联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
为有序推进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及建设,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按照文件要求,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国家住建部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对充电桩的技术参数、安全性能、接口类型等统一了标准。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我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专项规划。为推动我市电动汽车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建设,在前期系统调研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鞍山市电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全域行政区划及高速公路为基础,构建“四区三点”充电网络,按照“点加强、线联通、面覆盖”要求,重点在商业商务中心、景区、医院、交通枢纽等人口密度较大场所及公交、环卫、物流等专业领域进行合理布局,更好地满足我市各类群体对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需求。
二是保障私用需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10%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既有住宅小区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电源、供电容量、消防等建设条件,按照“能装尽装”原则,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没有固定停车位的既有住宅小区,鼓励通过公共场地的改造,建设一定数量的公用充电设施。
三是完善管理平台。为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 辽宁省已建立省级充电设施信息服务平台,我市将积极对接省平台,实现政府监管、设施运营管理、危险应急等功能。同时,通过新媒体等多种有效渠道,加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的宣传推广使用,普及用电安全要求,着力提升用电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