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重点围绕法治政府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立足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动信用立法,开展法律法规清理工作
1.推动信用立法工作。启动《鞍山市社会信用条例》起草工作。坚持依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深化落实其他法律法规涉及信用的条款规定,推动在相关地方性法规制(修)定中设置信用管理措施条款,并申请将信用立法工作列入2022年市政府行政立法建议项目。
2.开展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我委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先后组织全委科室开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疫情防控、证照分离、市场公平竞争、计划生育等6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二)规范行政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1.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出台《鞍山市发展改革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在油气管道保护、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和粮食流通管理等三方面监管工作中推行有温度的执法,打造宽松便利、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不断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
2.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聚焦粮食经营备案、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运输等重点环节,突出查处涉粮案件粮食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截至11月底全市开展监督检查19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粮食经营企业56个次,未发现构成案件相关问题。
3.构筑油气管道安全防线。加强政企联防,推广现场办公共模式,组织全域内管道监管部门,采取实地踏线方式,对域内每条管道进行巡检,全年开展检查百余次,形成风险清单和老旧管道清单,在海城开展2次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实现了全年零事故零隐患的目标。
4.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全国地级城市第14位。完善鞍山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格信用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机制,共发布纳税A级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等“红黑榜”37批,向各部门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3500余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市各有关部门均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补助、荣誉评比、高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通过实施联合惩戒,鞍山市“黑名单企业”总数下降37%。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环境基本形成。
(三)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破除行业壁垒。
1.稳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出台了《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质量完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阶段任务,强化协作,紧密配合,形成推进落实合力。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扎实推进负面清单落实,实现非禁即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2.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联合市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制定出台了《鞍山市破除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工作方案》,对2019年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开展清理清查,全面查找解决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杜绝不具备评标资格和能力的专家出现“乱评标”行为,对原评标专家库专家资质进行全面复核,筛查出46名专家资格证书不符合入库条件,15名专家超龄。
3.扎实做好项目服务。落实“项目管家”制度,从项目签约到竣工全程精准、高效帮扶。开工建设荣信汇科智能输电中心等亿元以上项目百余个。华信重工真空压力容器项目、申盈再生资源废钢处理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加快“两新一重”项目谋划包装。发挥19个项目谋划专班作用,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共谋划储备紫竹耐候特钢、衡业消防机器人、优迅科技半导体激光器等“十四五”期间项目千余个。全面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专项行动。建立各地区详细台账,逐个分析手续办理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倒排工期,按时销号。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实行日汇总、周通报,为项目尽早开工赢得“黄金时间”,2021年全市5000万元以上开复工项571个。
4.优化价费管理。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大宗商品价格,重点做好对粮油、肉禽蛋奶、菜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准确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确保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扎实做好教育“双减”工作,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政府指导价,公开教育机构相关信息,加强收费监管。出台了《打造成本竞争力强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并推动落实落地。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共减负约1.6亿元。落实国家降成本各项政策措施直达市场主体,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十四五”关键之年,作为“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综合部门,发展改革委要承担不可推卸的统领全市改革和发展重任。我委将继续围绕全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重要工作举措,推进公共资源平台整合和“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严格核准投资额度。积极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鞍山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继续开展城市信用监测,探索更多领域信用监测和应用。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