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涛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审议《关于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鞍山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汇报》(讨论稿)。
一、审议《关于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指出,《关于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我市开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经调研、起草、修改完善等过程,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商务局等20个部门修改意见,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送审稿主要包括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和加大要素保障力度三大方面19条具体内容。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扎实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积极融入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对外开放和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示范区,推动实现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请外资科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鞍山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汇报》(讨论稿)
会议指出,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鞍山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鞍人发〔2021〕18号),市发展改革委代市政府梳理形成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鞍山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汇报》。
会议指出,《汇报》从增强经济发展信心,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项目建设发展,增强全市经济发展支撑;推动产业结构均衡发展,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关注人民生活高品质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四个方面汇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领域14项26条具体任务落实情况。
会议指出,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引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勇气,全面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鞍山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汇报》,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