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八次主任办公会议
    时间:2021-08-12来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者:点击:

    8月10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涛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主要审议《鞍山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审议《鞍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一、审议《鞍山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会议指出,《鞍山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制定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基于鞍山市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和机遇,阐明总体发展目标、明确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提出服务业各领域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类型丰富的特点,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推动商贸流通、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向多样化发展。按照集聚发展、产城融合、良性互动的原则,推动不同区域现代服务业因地制宜、错位发展、有序竞争,构建“六区融合三县协调”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格局。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鞍山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讨论稿),请服务业科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审议《鞍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会议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市委市政府将“信用鞍山”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支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诚信建设,为“十四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总要求。《鞍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制定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文件精神,不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归集,积极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创新推广信用产品应用,推动全市信用建设走上了体系化、规范化、数字化道路。

    会议强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发挥鞍山市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示范效用。结合鞍山市实际,围绕信用信息征集、信用信息加工处理、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推进“信用鞍山0412工程”实施,即“推行经济、社会、民生各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覆盖、0遗漏的城市数字信用大脑建设;聚焦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和政府机构事业单位4类主体,高标准制定1部信用立法,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在惠民、惠企2方面的广泛创新应用”。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四类主体覆盖更加全面,法治基础更加坚实、信用惠民惠企应用更灵活、公共信用平台应用更加综合集成和智能化,建成与数字化城市建设、市域治理现代化、整体智治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鞍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讨论稿),请信用科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