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鞍山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工业闲置厂房再开发改造体育健身综合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落实力度。为加快推动我市闲置资产清理盘活,2019年我市出台了《加快清理盘活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闲置楼宇和烂尾楼的政策措施》(鞍政办发(201930号)文件,从加大财税奖励政策措施支持、引导金融支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比如,针对土地转让环节税费过高问题,政策规定:对企业或个人通过司法拍卖、协议转让、兼并重组等方式取得闲置资产所有权的,在企业闲置资产转让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税费征缴基础上,涉及房产和土地资产过户所产生的有关税收(仅指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所形成地方留成的50%奖励给出让或者受让企业。有效解决闲置资产转让环节税费过高问题。
二、加强宣传推介。坚持项目化思维,充分利用鞍山市闲置资产动态项目库平台,将每宗闲置资产包装成招商项目,及时录入更新项目图片、区位、面积、拟盘活方向等信息,通过微信小程序,所有用户可随时登录搜索闲置资产现状、产权关系、利用效果等信息。同时,利用闲置资产动态项目库定期为市招商部门提供项目信息,通过网站、电视和新媒体对我市适合改建成健身场馆的工业闲置厂房进行大力宣传,引导更多投资者参与工业闲置厂房盘活。
三、优化审批服务。优化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式管理和便利化登记,避免互为前置条件。精简转让流程,从简限时办理。依法简化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工商登记、生产许可、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涉及项目审批、能评、环评、安评、排污、消防、项目施工等相关批准文书符合条件的,在主要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对闲置企业周边基础设施不完善,水、电、气、通信等不配套的,由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予以及时配套完善。
四、鼓励开发再利用。对盘活利用后的工业场地,土地因生产经营需提高容积率的,对符合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经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批准可通过拆建、改扩建、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容积率,免予征收土地价款。对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出让,只有一个用地意向者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应。有偿使用的,土地出让价款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企业将旧厂房、仓库改造成健身休闲场所的,可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五、形成倒逼机制。加大土地使用税清缴力度,对不按规定接受处置的闲置土地,自然资源部门不得受理该宗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登记等手续。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在土地闲置问题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闲置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土地。对连续3年没有销售收入的企业,所拖欠的税收,要加大收缴力度,对当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不得拖欠。促进土地要素向文体等优势产业流动。
鞍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