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涛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主要审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三争取”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稿),会议还研究了其它工作事项。
一、审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三争取”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为增强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三落实”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好我市“三争取”工作,在“三争取”上实现较大突破,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三争取”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十四五”时期国家实施重大战略、出台重大政策、建设重大工程的机遇期和窗口期,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准确把握投资重点,全力以赴做好争取政策支持、争取项目支持、争取资金支持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在争取政策方面。要从国家明确支持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特别是在加快试点(试验、示范)创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对外开放、表彰奖励、晋位升级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其他地区和部门都有的普惠性政策不得计入,市本级制定的政策不得计入。在争取项目方面。要对照国家、省“十四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从产业项目、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建设、高新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金融发展(金融机构设立、企业上市)、对口合作、军民融合、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等领域,争取重大项目获得国家、省核准批复以及需平衡上级外部条件的备案,纳入国家、省各类重大规划、计划,积极引进落户国家、省级重大牵动力产业项目。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等正常安排的项目不得计入。在争取资金方面。要及时了解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资金支持方向和投资动向,密切联系上级对口部门,紧紧围绕国家有关政策依据和项目管理程序进行资金争取工作。包括当年积极争取的转移支付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基金及有国家、省级资金在内的引导性基金。中央以及上级部门正常转移支付的资金、企业上市融资及商业银行贷款等不得计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三争取”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稿),请综合科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研究其它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