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发改〔2021〕55 号
各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
按照《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标准》(辽粮发〔2020〕78号)、《鞍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经过企业申报、市县两级评审、现场复核、网上公示等工作环节,决定将鞍山银珠米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列入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实行目录管理的必要性
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实行目录管理,是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简化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措施,也是贯彻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客观需要。凡承储市级储备粮的企业必须纳入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管理,是国有粮食企业承储市级储备粮的必要条件。
二、目录认定工作后续管理
1.实行目录管理。按照《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标准》和《鞍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实行目录管理。为了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谨性,市发展改革委将依照相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申报评审工作,列入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管理三年后,企业需要重新申报。
2.信息变更管理。列入承储企业目录后,如果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仓储设施、安全设施、周边环境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需要在20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鞍山市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信息变更报告单》(见附件2)以及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
3.后续监督管理。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管理,每年结合地方储备粮管理等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标准》或违反《鞍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时,将从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中予以剔除。
4.过渡衔接管理。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已承储市级储备粮的企业应当使用新列入目录的仓房(油罐),确保市级储备粮的储存安全。原《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的通知》(鞍发改发〔2019〕46号)同时废止。
请各县(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协助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1.鞍山市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
2.鞍山市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信息变更报告单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鞍山市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
单位:万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类型 | 仓(罐)号 | 仓(罐)容 |
1 | 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油脂 | Y1-4、Y5-8 | 0.4792 |
2 | 鞍山千山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粮食 | 5排1-8、6排1-8、7排1-8、8排1-8、9排1-8、10排1-11、11排1-8、12排1-8、13排1-8、L1-3、L4-6、L7-9、L10-14、L15-19、L20-24、Q1-6、P1-01、P1-02、P3、P4、P5、P6-01、P6-02、P7-01、P7-02、P7-03、P8-01、P8-02、P8-03、P10-01、P10-02、P10-03、P11-1、P11-2、P11-3 | 19.7276 |
3 | 鞍山建国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粮食 | T1-12、T13-42、T43-46、P1-2、P3-5、P7、P9、X43-58、面粉成品库1分库:T1-10、T12-37、T38-53、P1、P2-3、P4、P5、P6、P7、P8、P9、P10、P11、P12、X1-10、X11-16、玻璃钢仓1-16 | 27.1993 |
4 | 鞍山银珠米业有限公司 | 粮食 | T009、T010、T011、T012、T013、T014、T015、T016、T017、T018、F129、F130、F153、成品粮储备库1、成品粮储备库2 | 10.209 |
5 | 海城恒基粮业有限公司 | 粮食 | P1-9、Z1-4、Z6-8、Z10-13、Z24-33、Z37-42、Z44-48、Z50-59、T01-12、T13-22 | 4.4161 |
6 | 海城市连怡粮油饲料经营有限公司 | 粮食 | L-PF01、DC-03、DC-04 | 3.373 |
7 | 台安县中心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粮食 | 1号仓、2号仓、3号仓 | 9.3317 |
8 | 台安县第二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粮食 | 01平房仓 | 6.5386 |
9 | 台安县新开粮库有限公司 | 粮食 | 8号库01、02、03、04 | 6.2 |
10 | 台安县新华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粮食 | 2号库、3号库 | 4.617 |
11 | 台安县第三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粮食 | 1号仓 | 3 |
12 | 岫岩满族自治县粮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粮食 | P1 、P4、P6、P7、P10、P11、P15、P16、P17、P18 | 2.5084 |
附件2
鞍山市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信息变更报告单
企业名称: 类型:
序号 | 变更项目 | 原信息 | 变更后信息 | 变更后是否符合承储条件 | 证明文件(附后) |
01 | 企业名称 | 营业执照 | |||
02 | 企业代码 | 营业执照 | |||
03 | 企业地址 | 营业执照 | |||
04 | 仓(罐)容 | 变更前后库区平面图、仓房对照表 | |||
05 | 仓(罐)号 | 仓房(油罐)基本情况表 | |||
06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 | |||
07 | 联系电话 | ||||
08 | 企业所有制性质 | 营业执照 | |||
09 | 粮油保管员 | 证书 | |||
10 | 粮油化验员 | 证书 | |||
11 | 安全设施 | 照片 | |||
12 | 仓储设施 | 照片 | |||
13 | 检验设施设备仪器 | 照片 | |||
14 | 周边环境 | 照片 | |||
15 | 违规和事故 | 处理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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