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城镇办发〔20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推进全市城镇化工作的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推进城镇化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余功斌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施光磊 副市长
张兴东 副市长
成 员:金 峰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继昌 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沈树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熊利民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委办主任
李 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咏梅 市教育局局长
白显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玉娜 市民政局局长
张晓强 市财政局局长
朱卫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望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栾卫国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武秋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东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贵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曲振东 市水利局局长
张 静 市商务局局长
王 凯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敬军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孔范宝 市统计局局长
张 瑛 市金融发展局局长
姜秀珠 市妇联主席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是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
待市委常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市长上任后,自动增补到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随部门职能和人员工作变动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鞍山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