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0-12-17来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者:点击:


    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鞍山市2020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鞍司发〔2020〕64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部署落实。结合《鞍山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和《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对我委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市发展改革委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要求全委同志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市新内涵、新要求、新职责,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与市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责紧密结合,建设法治机关。

    (二)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强化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委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把法治机关建设真正摆在全委工作的突出位置。法治机关建设内容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委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严格执行法治工作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配齐配强法治建设专门力量,强化能力保障。将“优治理报平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专门一章纳入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三)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长效做好疫情防控,适当延长惠企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部署,长效做好医疗物资保障等工作。共采购1210万元防护物资,累计发放口罩116.3万只、隔离防护服2.3万套、消杀用品3.5万升等。通过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并将疫情期有关惠企政策与国家、省同步延期至年底,通过政策扶持推动企业复产复工。

    2.扎实推进诚信监测体系建设。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持较高水平,城市信用监测名次继续领跑东北。全市超过5000家企业主动签署了信用承诺书,并通过“信用鞍山”网站向社会公示。信用联合惩戒落实有力,超过100个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积极巩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成果,前八个月全市信用监测排名依然处于全国先进水平,排名全国261个地级城市的第24位。

    3.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开征集公众意见60余条,完成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合作、社会民生等领域22个重大课题研究,梳理汇总了“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380个,积极谋划拟列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23个,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初步确定了纲要的基本框架和“1+32+11”的规划体系,完成了“十四五”规划初稿。

    4.狠抓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多措并举争取资金政策。市领导亲自督战,加强对全市千万元以上开复工项目按照市直部门职责进行分类管理,推进投资和项目建立“地区管片、部门管线”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委领导及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先后到省、国家发改委沟通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工作。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宣讲资金争取途径,积极解读国家政策、辅导和协助项目单位谋划包装项目,多次赴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办公指导,对拟申报项目逐一把关、规范调整,截至目前,已争取抗疫特别国债10个项目共计5.5亿元;已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6个项目共计8.19亿元;已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93个项目共计8.07亿元。

    (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让法治观念深入发改工作

    制定出台《鞍山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为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学法尊法守法良好氛围,让法治观念深入机关工作中。强化干部学法用法能力。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专题法制学习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拓宽学法渠道,强化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五)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开展立法和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做好年度立法工作,组织申报2021年立法计划。2021年我委无立法计划。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对我委起草及牵头负责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涉及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执法主体变化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都要提出清理意见或予以修改废止,并在清理结束后公布我委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组织开展了与《民法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违背的法规、文件清理。

    (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我委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机关

    2、修订编制各类清单。一是梳理调整《权责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和2018年以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废止、修订等顶层设计变化的情况,对我委2019年版《权责清单》进行全面修订,形成我委2020年版《权责清单》并报市编委办审核。二是编制《行政执法手册》。通过该手册明确我委开展行政执法的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内容,有效规范我委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我委政务服务事项、监管事项及监管所需检查事项,编制清单并及时录入系统。

    3、严格规范行政处罚和涉企检查行为。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范本。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二是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和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严格按照我委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开展涉企检查,确保将检查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存在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度不够等一些实际问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干部崇尚法律的机关氛围。加强领导和机关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加强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引导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规范信访行为。

    (三)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健全和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功能,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政务处理,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政府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机关进程。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