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七次主任办公会议
    时间:2020-11-18来源:秘书科作者:点击:


    11月17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涛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主要审议《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审议《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一、审议《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重点任务措施》(辽委办发〔2020〕33号)和《中共鞍山市办公室、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鞍委办传发〔2020〕31号)精神,推动鞍山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使鞍山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结合鞍山实际,制定《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

    会议强调,《工作措施》提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等七个方面措施,具体落实措施67条,并对年底前预期效果、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予以明确。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中发〔2020〕9号文件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新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成果。要践行市委工作法,深入推进“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深化城市活力建设,构建“三个互动体系”,对照七个方面、67项任务的落实措施,逐条逐项深入研究,在精准实施、精准落实上下足功夫。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请国民经济综合科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二、审议《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发〔2020〕10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任务措施》(辽委办发〔2020〕34号)和《中共鞍山市办公室、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鞍委办传发〔2020〕32号)精神,全面推进鞍山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制定《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

    会议强调,《工作措施》提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等七个方面措施,具体落实措施78条,并对年底前预期效果、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予以明确。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中发〔2020〕10号文件是新时代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为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践行市委工作法,深入推进“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深化城市活力建设,构建“三个互动体系”,对照七个方面、78项任务的落实措施,逐条逐项深入研究,在精准实施、精准落实上下足功夫。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请国民经济综合科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此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有:

    刘一墨   民建党员

    刘  博   致公党员

    英鋆松   农工党员

    费  红   民进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