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五次主任办公会议
    时间:2020-09-04来源:秘书科作者:点击:


    9月2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涛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主要审议审议《鞍山市贯彻落实〈2020年东北全面振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审议《鞍山市做好“六稳”工作确保完成“六保”任务工作方案》(讨论稿)。

    一、审议《鞍山市贯彻落实〈2020年东北全面振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东北全面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地区〔2020〕75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东北全面振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字〔2020〕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结合鞍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鞍山市贯彻落实〈2020年东北全面振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深化城市活力建设,构建与企业、与群众、与基层“三个互动体系”,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会议强调,多措并举巩固复工复产成效、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建设开放合作新高地、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十四五”目标任务谋划和组织保障等七项,48条具体措施,并对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的分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鞍山市贯彻落实〈2020年东北全面振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审议《鞍山市做好“六稳”工作确保完成“六保”任务工作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辽宁省做好“六稳”工作确保完成“六保”任务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0〕32号)精神,加大“六稳”工作力度,着力完成“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鞍山实际,制定《鞍山市做好“六稳”工作确保完成“六保”任务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鞍山市做好“六稳”工作确保完成“六保”任务工作方案》(讨论稿)的总体要求是加大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力度,稳住经济基本盘;着力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兜住民生底线。坚持以保促稳,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增效,加快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动权。

    会议提出,做好“六稳”工作确保完成“六保”任务39条重点任务措施,并对具体任务措施进行明确的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密切协作配合,结合自身职能,细化实化相关举措,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抓好已出台“六稳”“六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办事便利度。坚持以事为轴心,加强与企业互动、与群众互动、与基层互动,把具体、深入、细致、彻底的市委工作法贯穿于各项政策落实工作中。强化资金、土地、用工等要素保障,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帮企业纾难解困。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工作方案中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促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鞍山市做好“六稳”工作确保完成“六保”任务工作方案》(讨论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此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有:

    孙  谌   民建党员

    白云翔   无党派人士

    费  红   民进党员

    尹晓云   民革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