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
    时间:2020-08-03来源:秘书科作者:点击:


    7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涛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主要审议《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送审稿);审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审议《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送审稿)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关于延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进一步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送审稿)。

    会议指出,《若干政策》(送审稿)从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金融政策、稳就业政策、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服务企业等5个方面制定了21条相关政策。

    会议强调,《若干政策》(送审稿)适用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期为自2020年8月7日起执行。各项条款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送审稿),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审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发〔2020〕10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20〕41号)文件精神,结合鞍山实际,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根据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会议指出,《分工方案》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政策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治保障等七个方面细化22项78条具体分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此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有:

    程  铭   民盟党员

    刘  博   致公党员

    英鋆松   农工党员

    尹晓云   民革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