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十次主任办公会议
    时间:2019-11-22来源:秘书科作者:点击:


    11月20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邹玉颖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鞍山市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审议研究讨论内部建设相关纪律要求。

    一、审议《鞍山市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8〕126号)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广支持创新的相关改革举措,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鞍山市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推进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广创新改革相关举措,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深度融合、管理体制创新五个方面的推广举措。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重大意义,把推广支持相关改革举措列为本单位重点工作,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产生实效。要抓好政策落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已出台的支持创新改革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的跟踪监督。要强化人员保障,充分协调好内部分工,组织精兵强将开展有关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迎难而上确保政策能落地、能执行、执行好。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鞍山市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研究讨论内部建设相关纪律要求

    会议认为,机构改革调整后,面对严峻新形势、繁重新任务、更高新要求,为更好履行我委工作职能,必须勇于突破革新,敢于刮骨疗毒,积极突破求为,下大力气加强内部建设。要以纪律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内部建设,从劳动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党内纪律六个方面,规范纪律要求、严格纪律落实、强化纪律监督、严肃纪律问责。

    会议议定,对全委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劳动纪律。严明机关劳动纪律,严格落实上下班时间及请假销假等制度,加强日常考勤和检查。实行月考勤制度。科室负责人要负起责任,杜绝虚报、瞒报现象。严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及外出报备制度,全委同志工作期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副主任工作期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向党组书记、主任请假;科长请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审批,两天以上的由分管主任审批后报党组书记、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不足一天的由科长审批,超过一天的由科长和分管主任共同审批。以上均需报秘书科备案。对请病假、事假的同志,实行科长负责制,机关纪委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二)组织纪律。严格落实“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全委各方面工作有意见建议,实行层层上报制度。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工作人员对科长负责、科长对分管主任负责、分管主任对主任负责,形成责任层层落实、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作风纪律。树立积极向上、弘扬正气的工作氛围,不被歪风邪气吓倒,要讲真话、做实事,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委内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党组安排开展工作,上级部署的工作,实行谁承担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并要及时向党组书记、主任及分管主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好工作纪实制度,每月10日前,以科室为单位按时上报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工作纪实表。工作纪实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实际工作情况。要注重科室及全委工作历史档案的收集及保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科室因工作需要用车,需经分管领导审批,秘书科科长有一票否决权。

    (五)财经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财经要求开展财务工作,各科室专项费用支出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科学合理支出,未按照年初预算完成的,必须上报情况说明。

    (六)党内纪律。机关党委按照相关制度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支部换届改选后要及时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各支部按要求将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机关党委。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此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有:

    白玉峰   民革党员

    程  铭   民盟党员

    白云翔   无党派人士

    费  红   民进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