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时间:2019-05-05来源:作者:点击: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其将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也将是中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迈出的重要步伐,更为中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符合国际规则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意味着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新时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加强对外资领域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在法律上确立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中外投资将享有同等待遇,用法律手段保障外商投资政策稳定、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从强调管理到强调促进和保护转变,针对外国投资者比较关心的征收和补偿、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凡是对内资企业适用的所有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全部能够享受,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具有完全相同的参与标准制定的权利,外资可以与内资一样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这些均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我市将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东风,提振外资的投资信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鞍山矿产资源优势,组织企业继续开展对接会,邀请外国商客“鞍山行”,帮助了解鞍山,推进与我市龙头企业进行项目对接。继续打造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规则的良好营商环境,更好满足各类投资者发展需要,为企业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