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56号提案关于盘活闲置国有资产 促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5-28来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者:点击:

     

    赵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促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闲置资产盘活,拓展项目落地新空间,作为“飞地项目”主要载体,我委多次召开与住建、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会议研究盘活范围、盘活标准、工作措施、扶持政策等内容,并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关于加快清理盘活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闲置楼宇和烂尾楼促进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称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清理盘活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闲置楼宇和烂尾楼的扶持政策(讨论稿)》(以下称扶持政策),并于5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

    一、深入调研,摸清底数

    本着积极稳妥推进的态度,坚持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学习经验与注重实际相结合,我们到营口等地进行了学习,并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对全市闲置资产情况进行了调度,并通过实地走访等形式初步摸清闲置资产底数。

    二、规范程序,建立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盘活范围和盘活标准。提出了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坚持分类处置和依法依规推进。

    《实施意见》设定了工作措施。一是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工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图数一致的闲置土地、厂房、楼宇和烂尾楼数据库,细化闲置资产“户口档案”;二是科学建立闲置资产处置市场运营机制;三是分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闲置楼宇和烂尾楼四个方面提出了清理盘活的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了机制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清理盘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门工作组。二是严格管理程序,实行常态化调度,严控再次形成闲置。

    三、政策扶持,形成合力

    《扶持政策》主要从六个方面提出支持措施。一是加大财税奖励政策措施支持,二是落实用地和规划保障,三是引导金融支持,四是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五是鼓励集中收购、运营闲置资产,六是优化审批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意见》和《扶持政策》精神,持续推进盘活我市闲置资产促进有效投资,推动我市经济提质增效发展。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