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03来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者:点击:

    市政府办公室: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鞍政办发〔2018〕79号 )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截至目前为止,我委上报市网站信息共141条,添加委网站信息253条,报送信用信息30条,应市政府要求添加推广信息3次;“信用鞍山”网站2018年全年征集了公用事业数据308万条,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累计公布12万条(2017、2018年)。其中在鞍山市发改委网站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5条,价格收费信息 52条,新产业新动能信息7条,在“中国鞍山”网站发布重大项目信息 1条,“化解过剩产能”信息 4条,“价格收费”信息5条。受理并答复政务公开申请4件。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我委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我委在决策前通过发改委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会议办理程序。我委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印发公文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和秘密等级标识。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在我委网站首页设置“信用鞍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等板块,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

    “信用鞍山”网站作为鞍山市政府官方唯一信用网站运行良好,鞍山市数据交换平台也已全面运行。我市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18年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体系中,鞍山市排名在全国262个地级城市居于第3位,位居东三省地级市第一名,数据征集率位居辽宁省地级市第一名。我市已全面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工作,先后转发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签发的联合惩戒备忘录37个。目前,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已向我市推送7批黑名单,我市30余个单位和部门已对黑名单中500余家单位和企业开展信用联合惩戒。

    推进收费、价格信息公开。我委通过发改委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列明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内容,并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公开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督促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和《关于取消和放开我省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意见的通知》及省物价局对部分收费管理方式改革进程,重新公布了《鞍山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调整后的《目录清单》共有11项,其中:国家管理3项,省管5项,省授权市管3项,减少4项,严格落实目录之外无定价。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明确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的重点、任务、政策及时限,并给各转供电主体代表下发了《鞍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对部分转供电主体单位进行了走访,指导其电价清理工作,并接待县局及各转供电主体来电、来访代表30多人次,解答其清理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针对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的背景、我市的工作进展和政策情况,我们向新闻媒体投稿,并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发表,使转供电用户能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国家、省、市政策精神。

    制定《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鞍山地区在库专家重新确认和新增评标专家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我委官网及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工作通知,对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登记入库。

    聚焦振兴政策,强化阵地建设,打造东北振兴发展宣传平台,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企业之家服务平台”的重大决策,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我市振兴发展新动能,在全市各开发园区、各级审批服务中心、各类公共服务平台、高校科研院所等26家单位打造东北振兴发展宣传平台,将政策解读、服务宣讲、建议收集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使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惠企政策,提升广大企业家和创业者的获得感,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建立重大项目“周调度、旬核查、月通报、半年拉练、全年奖惩”机制。市发改委每周对项目进展进行调度,每半个月到项目现场核查,每月项目及投资情况以“鞍山项目工作”进行通报,已刊发10期。出台了《鞍山市市级领导同志包保县(市)区、开发区方案》,通过市、县两级领导包保项目解决问题已接近200个。强化项目入库工作。全面实行条块结合,做到发改与统计无缝对接,全程互动,及时掌握入库项目,对存在问题项目,及时协调解决。

    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公开信息5条,对(PPP)项目库数据更新至第四季度。2018年以来,我市推进了一个PPP项目,即鞍山市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单位为市住建委,目前已进入了社会资本采购阶段。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委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处室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委网站发布。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特别对围绕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今年在我委网站对《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等 进行了政策解读。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委制定了《鞍山市发改委民心网工作办理制度(试行)》。充分利用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我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或留言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18年受理举报投诉咨询案件 778件,其中民心网 64件,退还不合理收费 528万元(含12345政府热线退款数)。参与民心网评星案件中,1件25星,2件10星,28件5星。

    我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专门力量监测本系统舆情,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力度。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在第一时间向本级和上级政府报告。我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通过新闻媒体、我委网站动态发布信息。

    在发改委网站首页设置“政民互动”、“工作动态”、“办事指南”“便民问答”、“便民查询”栏目,方便群众了解我委工作情况。

    2018年政务公开日活动,市发改委共有15个科(室)、70多名同志参与活动,委网站和委官方微博刊发信息52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接待机关、企业上门咨询政策35人次、发放《价格法》、《反垄断法》、《企业扶持政策汇编》100余份、解答企业发展中政策咨询问题57个,深入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10余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42人次。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快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制作流程图,发改委五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在我委网站集中公开了权责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六、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王安伟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我委网站对外公布。我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有2名兼职工作人员。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2次,举办培训班2次,145人接受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我委制定的《鞍山市发改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方案建立健全了协调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我委将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和完成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健全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推动解决行政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正确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在我委网站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制定我委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通过以上措施保障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踏铁有痕,真抓实干,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