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新政要点及解读
    时间:2018-08-29来源:作者:点击:

    前不久,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简称人才新政36条),主要包括加大引进支持力度,打造一流人才队伍;健全金融扶持体系,畅通创业融资渠道;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强化本地人才培养,夯实人才发展基础;向用人主体放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搭建引才育才平台,形成人才集聚效应;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营造最优人才环境等7个方面36条,可以概括为七个“有”。

    薪酬有补贴。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年期20万元/年、10万元/年、5万元/年的薪酬补贴。博士给予3年期2000元/月薪酬补贴。

    居住有保障。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来到鞍山,我们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购房补贴。高端人才来到鞍山,给予5年期1400元/月租房补贴,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对来鞍工作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分别给予1250元/月、800元/月和500元/月租房补贴,在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来鞍山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给予最高贷款额度支持;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不超过本地社平工资的3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创业有资助。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来到鞍山,我们给予50—3000万元项目资助。其中,对国内外顶尖人才重大项目,我们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以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领军人才来鞍实施重大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能够产生巨大效益的,我们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5%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领军人才来鞍创业的,作为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每项专利给予4000元费用补助;获得授权的国(境)外职务发明专利,每项专利给予5万元费用补助,总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鞍山人才产业园对入园的人才服务、双创孵化等机构,免费提供3年期办公用房。

    金融有扶持。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为人才创办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等质押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风险分担支持。创业者均可享受鞍山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人才及其团队优质项目的培育支持力度。领军人才来鞍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处于扩张期或产业化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由风险资金提供担保的,按照发生担保额同期贷款利率,给予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在高新技术领域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贡献有奖励。对不愿意改变国籍、户籍、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方面享受本地区人才同等待遇。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对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产生重要影响的人才,按年薪5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领军人才、高端人才5年内工作实绩考核合格的,按其享受支持资金应纳所得税额由财政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

    合作有平台。对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单位,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对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单位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

    服务有绿卡。为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发放“钢都英才卡”,开辟办理出入境证照、落户、就医、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工作安置、评审职称、旅游休闲等其他社会服务方面绿色通道。鞍山市委市政府已建立了3亿元人才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确保人才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新时代老工业基地踏上新征程,鞍山人民诚邀天下英才再聚钢都,共筑民族复兴伟大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