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15来源:作者:点击:

       

    第一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及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上报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直接投资类项目、重大资源开发类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与初步设计的立项办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拟订全市能源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交通项目和计划的管理;参与能源交通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老工业基地振兴、沈阳经济区发展和突破辽西北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研究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市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重要商品储备。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三)研究全市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价格和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实施国家、省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拟订全市价格、收费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运用价格手段调节全市经济的政策建议;提出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范围、原则、作价办法。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物价总水平的变动;研究分析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并提出对策;建立、完善全市价格监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研究拟订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拟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拟定市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十七)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种违规定价违规收费行为及案件;受理与价格、收费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八)按国家、省要求开展反价格垄断的调查工作;负责全市价格、收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价格评估、鉴证和信息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与监审,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承担涉嫌违纪案件、刑事案件、行政工作中涉及财物的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

    (二十)负责全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合作。

    (二十二)负责全市对口支援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鞍山市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3.鞍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

    4.鞍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第二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4670.27万元,同比增加85.64万元,增2.1%;总支出4014.87万元,同比增加181.99万元,增4.75%;年末结转结余655.4万元。

    (一)收入总计4670.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16.0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6.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554.25万元,主要是住房补贴未发放、因项目未完前期工作经费结转等。

    (二)支出总计4014.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69.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2.07,商品和服务支出791.07万元。

    2.项目支出345.46万元,主要包括发展与改革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55.4万元

    主要是住房补贴未支付、项目前期经费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1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9.41万元,项目支出345.4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14.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8.82万元,教育支出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0.2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82.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87万元,其他支出209.2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8.8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988.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92万元,主要是办公楼物业费、专项工作经费等支出。

    3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5万元,主要是扶贫工作涉及的驻村工作队补助支出。

    2. 教育支出1.98万元,包括:

    培训支出1.98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对相关人员培训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3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49.7万元,主要是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等。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62万元,主要是在职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50.28万元,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0.28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82.3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586.8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55万元,主要是政府网站维护、杂志印刷费等支出。

    3)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70.0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346.87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93.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153.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11. 其他支出209.2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209.2万元,主要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8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9.9万元,下降28.96%,主要是减少接待,厉行节俭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4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以上部门调研、上级各类专项检查、接待客商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9批次,356人,3.4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3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07万元,比2016年增加76.87万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7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附件1:2017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发改委汇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