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发展改革委“5·15政务公开日”暨《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2018-05-24来源:作者:点击:

    省物价局:

    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二“政务公开日”。同时,今年也是《价格法》实施20周年之年,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暨<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辽价办20188)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体现自身特色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 基本情况

    本次政务公开日活动,市发改委共有15个(室)、70

    名同志参与活动,委网站和委官方微博刊发信息52,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接待机关、企业上门咨询政策35人次、发放《价格法》、《反垄断法》、《企业扶持政策汇编》100余份、解答企业发展中政策咨询问题57个,深入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10余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42人次。

    二、 主要做法

    委领导班子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围绕解决群众‘办事难’ 打造营商最优市”这一主题,以优化营商环境、《价格法》为宣传重点内容,同时宣传与其配套或相关的价格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尤其是“七五”普法以来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

    (一)领导重视、超前安排

    辽价办20188号下发后,委主任王巍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请法规认真组织全委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积极作为与媒体联系,广泛宣传全委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请有关科室予以大力配合。”5月10日,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本次政务公开日活动采取动态与静态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分散宣传相结合。委属单位、机关各(室)既有联合深入企业、基层单位的统一宣传活动,也有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开展的专题活动。利用鞍山市发改委网站和官方微博,宣传“5.15政务活动公开日活动主题”,以及我委政务公开活动的一些措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委价格监测科开设“生活物价”专栏,其中“菜篮子”采用日报形式,365天无缝报价,。

    (三)法律宣讲、走进基层

    我委鞍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于2018年5月15日上午在国美电器国际明珠店门前进行了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此次宣传主要宣传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20周年、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法》”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余份对过往群众宣传价格法律知识及发垄断法相关知识。

    市发改委通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使全委机关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解决群众“办事难” 打造营商最优市工作任务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坚定了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顽强拼搏的信心。今后我们一定会将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抓下去,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