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
今年是《价格法》实施20周年之年,根据《关于全省物价系统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辽价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体现自身特色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 基本情况
本次活动,市发改委共70多名同志参与活动,委网站和委官方微博刊发信息52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接待机关、企业上门咨询政策35人次、发放《价格法》、《反垄断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100余份、解答企业发展中政策咨询问题57个,深入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10余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42人次。
二、 主要做法
委领导班子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以《价格法》为宣传重点内容,同时宣传与其配套或相关的价格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尤其是“七五”普法以来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本次活动采取动态与静态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分散宣传相结合。委属单位、机关各科(室)既有联合深入企业、基层单位的统一宣传活动,也有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开展的专题活动。利用鞍山市发改委网站和官方微博,宣传《价格法》以及相关的价格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广泛宣传价格改革、价格监管等方面的成就。
我委鞍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于2018年5月15日上午在国美电器国际明珠店门前进行了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此次宣传主要宣传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20周年、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法》”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余份,对过往群众宣传价格法律知识及发垄断法相关知识。
市发改委通过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使全委机关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价格法》以及相关的价格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认识,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坚定了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顽强拼搏的信心。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