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28来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者:点击:

    市政府办公厅: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共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鞍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鞍政办〔2017〕6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截止目前为止,我委2017年在发改委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件,其中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1 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14 条,价格收费信息122 条,新产业新动能信息16条,在“中国鞍山”网站发布重大项目信息11 条,“化解过剩产能”信息3条,“价格收费”信息110条,;“信用鞍山”网站2017年全年公开了公用事业数据1398998条,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累计公布87908条。在中央新闻媒体发表文章9篇,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文章5篇,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文章38篇。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11件,全部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开。受理政务公开申请2件,公开答复2件;行政诉讼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2件。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我委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我委在决策前通过发改委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例如:自来水价格调整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中,应用网络、报纸和座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采纳反馈意见。通过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告。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我委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印发公文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和秘密等级标识。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我委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采纳情况说明。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作为决策合法性审查的重要依据。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与会人员意见和建议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我委网站首页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等板块,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

    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我委在网站公开成熟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包括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合同和重大变更或终止实施情况等内容。公开信息14条,对(PPP)项目库数据更新至第四季度。

        我委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在我委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在发改委网站首页“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栏目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发改委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上公开服务事项

      推进收费信息公开。我委通过发改委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列明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内容,并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公开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督促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委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处室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委网站发布。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今年在我委网站对《鞍山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鞍山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进行了政策解读。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委制定《鞍山市发改委民心网工作办理制度(试行)》充分利用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我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或留言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17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281件,其中民心网104件,退还不合理收费18.98万元。参与民心网评星案件中,1件15星,1件10星,62件5星。

    我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专门力量监测本系统舆情,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力度。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在第一时间向本级和上级政府报告。我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通过新闻媒体、我委网站动态发布信息。

    发改委网站首页设置“政民互动”、“工作动态”、“办事指南”“便民问答”、“便民查询”栏目,方便群众了解我委工作情况。

        五、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在我委网站集中公开了权责清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在我委网站公布《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价格执法“双随机”事项清单、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价格执法市场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设置“营商环境专栏”,公开信息29条。“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中围绕“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主题,以新出台的扶持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为本次公开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相关建设项目、价格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刊发信息82,发放宣传单400余份,接待机关、企业上门咨询政策35人次、发放《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企业扶持政策汇编》240余份、解答企业发展中政策咨询问题68个,深入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10余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32人次。       

    六、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王安伟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我委网站对外公布。我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有3名专职工作人员。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2次,举办培训班2次,145人接受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我委制定的《鞍山市发改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方案建立健全了协调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我委将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和完成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健全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推动解决行政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正确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在我委网站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制定我委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通过以上措施保障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018年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踏铁有痕,真抓实干,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