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87号提案提出的关于设立创业种子基金等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5-24来源:作者:点击:

    市工商联:

    常玉书委员提出的关于设立创业种子基金等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2017年市政协提案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负责主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4-87号提案,该提案内容涉及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经信委等多个部门,我委建议增加上述部门为协办单位,市政协提案委同意并于4月27日发出了协办通知,经我委与协办单位积极沟通,并对协办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形成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一、基金工作建议落实情况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设立创业种子基金

    1、设立创业种子基金。

    为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助力《全面振兴钢都首批“1+13”重大专项推进方案》实施,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发展“金融+”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以及创谷、小巨人、城市合伙人专项行动计划。其中,《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鞍政办发〔2017〕20号),明确提出设立种子基金引导资金,2017年首期启动资金2000万元,引导县(市)区、开发区设立公益性种子基金,以直接投资、借款或无偿资助等方式支持企业,鼓励其它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投资初创期企业,奖励优秀创业团队和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

    目前,“小巨人行动计划”已经启动,今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了2000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扶持资金,其中就包括了创业种子基金。今后随着财政状况的好转,将逐步加大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力度,以进一步提升和壮大我市的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实力。5月16日,市科技局举办了鞍山市首届创新创业大赛,甄选出一批具有较强发展潜质和较大成长空间但又缺乏资金的创新创业团队,并利用种子基金对落户鞍山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支持,重点是创谷计划和众创空间中没有注册的团队,通过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2、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种子基金。

    按照《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市科技局正在起草制定《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创业种子基金管理使用方案,积极寻求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合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合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保障创业种子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推进全市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有效运作

    1、推进全市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工作。

    2016年初,市政府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决定设立1亿元的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8月,由我委起草制定的《鞍山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鞍政办发﹝2016﹞81号)正式出台,作为我市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工作的规范性文件。9月,总规模2.1亿元的鞍山激光产业发展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成为我市首只政府引导基金参股的社会化运作的基金。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发展“金融+”的实施意见》等一整套政策体系,包括在未来4年,由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成立总规模40亿元的股权投资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和专业化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一大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2、启动市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工作。

    2017年2月3日,我市召开鞍山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领导小组会议,启动了第一批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工作。兴德材料等三户企业获市直投基金支持合计3000万元。

    3、积极争取省和国家引导基金支持。

    一是争取省引导基金参股基金。鞍山激光产业投资基金已获省第一批引导基金支持5000万元。二是争取省引导基金直接投资。2016年,我市奥亿达等6户企业分两批获得省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累计总额1.878亿元。三是争取国家引导基金参股。2016年9月,我市组织了鞍山激光产业投资基金和聚龙科创高端装备创业投资基金参加了国家评审,为争取国家引导基金申报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将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担保体系,出台一系列财政政策,有针对性的减免税费,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各类商业银行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深入创新,不断增设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融资环境。

    1、加强金融政策落实和金融生态建设,完善相关机制。

    一是贯彻落实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加强利率调控,利用好专项再贷款、再贴现、降准等货币工具,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占比,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建立统一征信平台,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充分运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发挥对项目和企业的筛选功能。三是完善信贷政策导向和评估机制。建立“信贷评估咨询小组”,科学选择评估主体,合理设置评估指标,不断完善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与供给。

    2、推进政、银、企务实合作,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重要作用 。

    一是进一步加强银担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作为,加大与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力度。积极搭建政银担三方沟通平台,推动建立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二是搭建对接平台,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建立网上融资对接平台,实施信贷咨询评估机制网络化,采取线上申请和线下对接相结合的办法,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银企对接机制。同时,引导银行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在钢铁、菱镁、物流等供应链中寻找核心企业,开展金融服务。三是支持铁西经开区建立“一站式金融公共咨询服务平台”,推进中小企业上市。发挥“股份交易中心、资源集聚中心、上市孵化中心、金融创新中心”功能,整合金融机构,集中为企业上市融资提供专业服务。

    3、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平台作用。市科技局通过与兴业银行鞍山分行、中华联合财险等金融机构签署《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五方合作协议》,至今利用平台累计投放贷款3505万元,解决了部分高科技、轻资产类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加强与各商业银行合作。2016年12月,市科技局与金泉村镇银行签订了“科贷通”,目前已为辽宁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1200万元。此外,市科技局近期将与锦州银行签订“锦科贷”,与兴业银行签订“兴科贷”,通过加强科技与金融合作,不断满足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

    4、推动助保贷支持中小微企业。

    市经信委与邮储银行鞍山市分行合作开展“助保贷”业务。该项业务搭建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合作平台,建立由政府风险补偿资金、企业缴纳的助保金共同组成“助保金池”,共享信息资源,协同控制风险,为企业贷款增信。

    三、银行增设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品质和降低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建议落实情况

    1、银行为企业账户提供信息服务。

    鞍山银行免费绑定2个人的账户信息服务。其它银行企业账户绑定手机信息服务情况按照各银行上级行有关规定执行。

    2、为企业办理和对公账户关联的单位结算卡。

    各银行没有为企业办理对公账户关联的“单位结算卡”,主要因为银行自身防控风险需要,银行业规定不允许企业对公账户向个人账户转账提现,因此不予办理对公账户关联的“单位结算卡”。

    3、降低账户信息服务收费标准。

    目前,鞍山银行对企业和个人账户信息均提供免费服务。其它银行为企业提供账户信息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各银行上级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解决小微企业资金被无偿占用问题建议落实情况

        为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市营商环境监督办公室于4月28日制定出台了《鞍山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责任地区和部门从2017年3月至9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行为等8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主要措施有:

    1、对政府部门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借用占用企业的款项以及拖欠的政府工程款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制定切实可行还款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偿还拖欠款。

    2、由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市政基础设施陈欠款项目的清理工作力度。对未完工、验收的项目,抓紧工程收尾早日完工;对已完工的项目,抓紧进行竣工验收;对未决算的项目,积极协调、督促财政部门进行决算,完成项目拨付工程款的基础工作。

         五、政府主导做大做强融资担保公司,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建议落实情况

    为发展政府主导的大型融资担保机构,我市新鞍集团已组建了注册资本3亿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已为多家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将加强资金投入力度,增加信用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发挥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增信作用。

                                                             

     

     2017年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