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1号建议关于大力推进燃煤锅炉“电能替代”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5-25来源:作者:点击:

    刘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燃煤锅炉“电能替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鞍山市供暖现状

    鞍山是典型的重工业城市,高耗能、高污染的问题一直比较严重。鞍山市中心城区现有供热面积6912万平,其中鞍钢余热水供热面积700万平,鞍钢二发电厂热电供暖200万平,电能替代供热面积3.8万平,其余全部由锅炉房和鞍山北美热电厂解决供暖问题,清洁供暖比例较低。

    二、我市电能替代工作进展情况

    为有效控制鞍山市煤炭消费总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效治理大气环境污染等问题,我市正积极推进清洁供暖工作。

    2016年5月,我市将《鞍山市电能替代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上报省发改委,申请成为“煤改电”试点市。2016年7月,《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鞍山市开展电能替代供暖试点的复函》(国能电力〔2016〕198号),同意鞍山市开展电能替代供暖试点。2017年初,我市委托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确定12座现有锅炉房作为鞍山市“煤改电”供暖(试点),总供热面积为268万平方米。

    (一)鞍山市电能替代成本测算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电能替代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供暖“煤改电”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推进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到外地实地考察学习,并邀请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对供暖“煤改电”项目进行了缜密的测算。

    按照辽价发〔2016〕86号文件,用电低谷时间为10小时,居民电价为0.2798元/千瓦时,鞍山市政府补贴0.011元,公辅电价为0.3198元/千瓦时,鞍山市政府补贴0.011元,综合考虑循环水泵运行电费、补水费用、人工费与设备折旧费,一个供暖期各类建筑的运行成本分别是:居民住宅38元/平方米,学校30元/平方米,办公场所31元/平方米,商场38元/平方米,医院70元/平方米,工业建筑(厂房)35元/平方米。

    (二)试点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我市完成居民类电能替代供暖项目一个,即鞍山市立达供暖公司东山壹号院新建电供暖项目,供暖面积为3.8万平方米。鞍山市立达供暖公司(现隶属市供热集团)在该小区建设安装蓄热式电锅炉,装机容量3000千瓦,总投资约502万元(含电力配套)。2016年11月1日正式供暖,设备运转正常。

    经了解供暖单位,东山壹号院“煤改电”供暖用电成本较高,2016-2017年采暖期电费消耗达到42.34元/平方米(总运行成本为44元/平方米),而我市现行采暖费标准为26元/平方米,运行成本已经远高于现行采暖费标准,经最终测算,该项目本采暖期实际亏损37万元(不含设备折旧)。如果没有新的初期建设补贴和电价优惠政策,将无法继续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已实施的“煤改电”试点项目也将因初期投入大、运行成本高等原因而夭折。

    (三)电能替代的主要问题

    电储能供热设备投资大,电力配套成本高,按现有电价,居民住宅电供暖项目,采暖费收入很难维持基本运行(按现有资料测算),初始投资无法收回、企业负担重;商业供暖项目采暖费收入不能维持企业正常运营,企业还在观望,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如果没有新的初期建设补贴和电价优惠政策,“煤改电”供暖工作将无法继续推进,已实施的“煤改电”试点项目也将因初期投入大、运行成本高等原因而夭折。

    三、下步工作

    鉴于电储能供热设备投资明显高于燃煤锅炉,且运行费用也高于燃煤锅炉。因此,我委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出台相关政策对电能替代项目给予扶持。

    一是争取国家进一步推出电价等优惠政策,要求供电方以更加灵活的、更符合实际的购电政策(加大浮动范围等)打消用电单位顾虑,更方便的控制成本,提高供暖企业电能替代的积极性。

    二是争取国家、省政府给予项目适度补贴。鉴于电能替代项目设备的初投资和运行费用都较高,建议国家、省政府以环保补贴等形式在初投资上给予一次性补贴,运行费用上按照超出现行采暖费标准26元/平方米的部分给予补贴。

    三是争取国家制定电供暖相关行业标准,使电供暖项目与供暖对象在规划、设计时统筹考虑,合理共用资源,减少配套成本,节约建设资金。

    感谢您对我市“电能替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20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