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鞍山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股权投资基金、跟进投资基金和直接投资企业的通知
    时间:2016-12-02来源:作者: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培育本市中小创新型企业,推动优势企业发展壮大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鞍山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鞍政办发〔201681)有关规定,现征集引导基金参股股权投资基金、跟进投资基金和直接投资企业。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股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方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等重点发展领域基金。申请机构的具体条件见《鞍山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此项申报为常年受理。

        (二)跟进投资支持行业以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为主,被跟进投资企业为鞍山地区创业早中期企业。申请机构的具体条件见《鞍山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此项申报为阶段性受理,申请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直接投资支持行业以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为主。申请企业需有行业内领先的自主专利技术,且在建项目要件齐备,产品市场前景好。

        此项申报为阶段性受理,申请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

        二、报送内容

        (一)申报参股股权投资基金需提供申请报告、基金设立初步方案及相关附件。

        (二)申报跟进投资基金需提供申请报告、基金设立相关材料及实际投资证明材料。

        (三)申报直接投资基金需提供申请报告、企业近期财务报告、在建项目相关要件、自有技术情况等材料。

        (四)申报方式为网上申请与递交纸质材料相结合,且网上、纸质材料基本内容一致。申报人需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纸质材料一式六份。

        三、联系方式

    我办委托鞍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理有关申报材料。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240甲 城建大厦15楼

          箱:fgw5539834@163.com

        联系人:陈晓博 0412-5539834 / 13941228899

     

     

           鞍山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