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6-08-12来源:作者:点击: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5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

     

      (二)负责全市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有关财政政策和相关的金融政策。

     

      (四)组织拟定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规范和统筹政府投资资金管理,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承担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稽查工作,审核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功能、规模和标准。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措施。

     

    (七)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

     

    (八)综合平衡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工业布局,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

     

    (九)拟定全市能源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按相关权限实施对能源交通项目和计划的管理。

     

    (十)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十一)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协作规划;实施沈阳经济区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三)做好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与综合管理。

     

    (十六)拟定和参与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鞍山市重点项目办公室

     

    3.鞍山市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4.鞍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

     

    5.鞍山市物价局

     

    6.鞍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7.鞍山市价格认证中心

     

    8.鞍山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9.鞍山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第二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75.22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4375.2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5.22万元。

     

    (二) 支出总计4032.51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3033.61万元

    主要是为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9.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3.9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08.74万元

     

    主要是住房补贴未支付和应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6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2.51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4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50万元,农林水支出2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8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32万元,其他支出585.89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5万元,培训支出14.36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1.9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1841.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46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01.46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和退休费。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83.0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22.8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60.24万元,主要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8.32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84.9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43.4主要是按政策规定发放职工住房货币化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6.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132.28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多28.49元,增31.85%,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但由于2015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整合,鞍山市物价局和鞍山市重点项目办公室整合整合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以造成各项费用比有所增加。现发改委公务车辆28台,2015年度没有公务车辆购置。

          四、其他重要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11万元,没有开展部门绩效工作,无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城乡社区(类)政府住房基金(款)其他政府住房基金:反映房管机构转制支出等。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附件:
    附件: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xls


    附件:
    附件:2015年发改委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附件:
    附件: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