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5-05来源:作者:点击:

    鞍发改发〔2016〕号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第“政务公开日”。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1611号)精神,结合我委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全市第“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主题是:推进政务

    公开,保障改善民生。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围绕这一主题,以我委今年新出台的扶持企业政策、简政放权等方面为本次公开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相关建设项目、价格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好本届活动。

    二、 活动内容

    “注重实效、力求节约、确保安全”为原则,采取灵

    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政策、接受监督、解决问题。

        (一)主题内容宣传活动。在办公楼内摆放政务公开活动宣传板。在鞍山市发改委网站上设置“5.15政务活动公开日活动主题”浮动标识。利用鞍山市发改委官方微博、发改委网站,宣传“5.15政务活动公开日活动主题”,以及我委政务公开活动的一些措施。

    (二)深入开展政策咨询和便民服务活动审批处要积极参加公共行政服务大厅集中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等形式,公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等工作要素,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委属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依托现有办公场所,现场接待到访群众,做好发展和改革方面的政策咨询工作,认真受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改进工作。

    (三)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工业处、审批处、价格处、收费处等处室要将近期出台的扶持企业政策作为本次政务公开活动的重点,开展政策解读,解决实际问题。农业处、价格监督检查局要围绕各自工作职能,深入到农村、景区、学校、社区、商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宣传,答复群众咨询,征求社会意见。价格认证中心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市政府已将此项活动成果纳入政务公开绩效管理考核,公布了各项扣分标准,并实行一票否决。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委主要领导做了重要批示,委属单位及机关各处(室)要在分管领导带领下,直接推进,精心组织,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安全、有序,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做好总结工作,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委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将活动简要情况、照片、影像资料电子版(要注明日期的照片或影像资料)于5月13日下班前报到政策法规处。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5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