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物价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5-10-26来源:作者:点击:
      

     



     



     



     



     



     



    鞍山市物价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鞍山市物价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物价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物价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物价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价格和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实施国家、省有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拟定全市价格、收费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运用价格手段调节全市经济的政策建议;提出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范围、原则、作价办法。



    (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物价总水平的变动,研究分析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并提出对策;建立、完善价格监测体系。



    (三)贯彻实施国家、省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研究拟定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拟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拟定市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四)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种违规定价、违规收费行为及案件;受理与价格、收费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对全市各类价格明码标价的管理。



    (五)负责全市价格、收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价格评估、鉴证和信息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有关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调查;负责审核、汇总主要产品成本、收益及资料上报工作。



    (七)负责全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等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物价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物价局机关



    2、鞍山市价格认证中心



    3、鞍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4、鞍山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第二部分    鞍山市物价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物价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88.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88.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8.17万元。



    (二)支出总计959.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88.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170.23万元,主要包括发展和改革事物及物价管理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8.7万元。



    主要是由于财政拨付资金较晚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物价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物价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物价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物价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物价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物价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物价拨款支出95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96万元,项目支出170.2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物价拨款支出959.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1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2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66.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取暖费、电话费等公用支出。



    2)物价管理160.23万元,主要用于涉案物品评估、大楼物业费、检查办案经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5.6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福利费用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48.2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5.3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购房补贴2.9万元,主要是新职工住房补贴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9.1万元,包括: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9.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物价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75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72.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报废、公务接待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2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招待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75万元。201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 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0. 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项):反映其他用于基础研究工作的支出,包括中科院、农科院研究所院的支出、博士学科点科研基金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11. 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2、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持。



    1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义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附件:物价局决算公开.xls